产业政策

关于注销逾期6个月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截至2019年1月31日)的通告

2019-02-22 17:31:20

关于注销逾期6个月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截至2019年1月31日)的通告

经核查,截至2019年1月31日,我市共有1261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逾期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上述车辆所有人应及时主动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申请办理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业务,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交通运输专业分厅(盐田、南山、布吉办事点)。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6个月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名单(截至2019年1月31日/upfile/admin/file/20190222/20190222172822_97052.xls